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的Serdang Bedagai,有一个43岁父亲,性侵其14岁女儿,令她怀孕,全村人因此围殴该男人,直到村长阻止,刚才保住性命。谁知他在入狱后,被17名狱友以“私刑正义”,把他活活打死。
查实,在全世界的监狱,性犯罪者常常被罪犯欺负,这终究是什么原因呢?难道性罪犯真的是如此令人厌恶?问题是,哪个罪犯不咸湿呢?为什么咸湿的人要欺负更咸湿的人呢?
心理学大师周显给的答案是:
监狱的罪犯许多有暴力倾向,并且狱中过分无聊,有必要有欺负目标,以作消闷。但是,要把所有人逐个悉数欺负,明显不可行,而有必要找出一些令人厌烦的目标,一齐去欺负,刚才是有用率的做法。
假如找一些盛气凌人的新人,当然也很有用,但是终究怎样去界说“令人厌烦”或“盛气凌人”,并不简单,最好有一些客观的规范,精准地找出被欺负的目标,那就最好了。
性罪犯之所以成为最简单被挑出的欺负目标,有着许多的“优势”:
榜首,数量许多,货源不缺。
第二,性罪犯自身很厌烦,皆因男人都想做这些事,竟然被他做了,自己没份,实在太憎恶了。
第三,性罪犯一般社会地位不高,皆因高水平的,底子不必性犯罪,付钱就能够了。
第四,尤其是触及搞女儿的“兽父”,社会地位更低,能够肆无忌惮地去欺负。
因为有这些客观因素,在全世界的监狱,性罪犯都是被欺负的目标。